第(3/3)页 “没谁规定,咱们一定要和闻三硬碰硬,我是忽然间想到一个主意,觉得不错,可以让闻三焦头烂额,只是这主意太阴损,拿不定主意,这才想来问问你!” 三狗子点点头,的确,他们又不是傻子,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。 “那你是怎么想的,尽管说,咱们两个合计合计!” 孟昭道, “我是这么想的,李瘸子上次分赃,和闻三闹得不愉快,得罪了闻三,而且,闻三杀了人,气焰更加嚣张。 莫不如,趁着今晚月黑风高,咱们宰了李瘸子,抢了他的家财,然后做出事闻三动手的假象,祸水东引。 这样,既能赚上一笔,又能给闻三找麻烦,打击他在村子里的地位,使得村里的人对他不满,同时,还能弄死李瘸子,一泄我多年心头之恨!” 可以说,孟昭所言,基本上就是三狗子偷鸡的翻版,只不过,从偷鸡,变成杀人越货。 三狗子有些犹豫,倒不是心存慈悲,或是对李瘸子不忍心,或是不敢招惹闻三。 单纯是没杀过人,心里有一层顾虑,不太敢于下死手。 “三狗子,我知道你没杀过人,但你记住,这世道,就是吃人的,你不吃人,就要被人吃。 咱们两个的处境相似,要是不心狠手辣,日后被人欺负到死,只怕都出不了头。 所谓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,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,怕什么呢? 杀人比杀鸡,又难在什么地方?” 一番蛊惑,可谓是将三狗子的热血调动起来,真个存了杀人的心,杀意也凝聚起来。 “这,若是改变了想法,咱们是不是要多做一点准备啊,栽赃家伙闻三,怎么才能让村里人相信呢?” 孟昭想了想,道, “这些年,闻三出手,有个特征,喜欢踹人的胸口,所以,待会儿咱们弄死李瘸子,也要做出这一点,在他胸口上留下伤势。 还有,闻三身上的贴身物件,也要留在现场,我记得,他有一枚戒子丢了,被你捡到,只是碍于这闻三在村里的名声,不敢变现,不如就留在那里。 同时,你我下手,一定要快准狠,不给李瘸子一丁点反抗的机会。 他毕竟是个成年壮汉,力气不小,若是喊出声来,坏了你我的算计,咱们反而要被人人喊打。” 三狗子赞叹的点点头,这李政,当真是厉害,这么短时间,想了这么多事情,可比他思虑周全的多。 他也不过就是寻摸着,把鸡骨头鸡羽毛之类的,丢到闻三家,李政是更上一层楼。 “对了,还要留下一点李瘸子的家财,丢到闻三那里,做事他杀人越货的行为。” 事实上,孟昭这些动作,并不算多余。 就算村里死了人,大概率也不会报官,而是由村里的有势力之人,联合起来商议,处置。 哪怕孟昭什么都不做,杀了李瘸子,尽夺其家财,其实村里人自然而然也会将怀疑对象放在闻三身上。 村里谁敢杀人,谁会杀人? 从动机上,从能力上,闻三还真是不二人选。 至于孟昭附身的李政,或是三狗子,那简直就是不入流,没人会想到两个半大的娃娃,有这样狠厉的心性和手段。 因此,孟昭这番动作之下,可谓是将闻三欺负到死,他都没有辩解的机会。 人心里的成见,是一座大山,过往什么印象,很难改变。 就像李政,谁能相信他这个窝囊废能干出杀人的大事? 第(3/3)页